問題詳情

23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應於何時宣誓就職?
(A)上屆任期屆滿之日
(B)選舉公告當選之日
(C)選舉結果揭曉之日
(D)每4年之1月1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7108
統計:A(728),B(55),C(9),D(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地方制度法、壹.前言-中央與地方之關係

用户評論

【用戶】張峻瑋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 第33條第7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