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巴麟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羅馬日耳曼法系(一)歷史背景:在西羅馬滅亡後五世紀左右,羅馬法大全在西歐學者的研究之下,逐漸展開繼受運動,自此奠立歐洲各國承繼羅馬法的傳統。而在近代歷史中經歷兩個主要的轉折:1.近代歐洲的自然法運動,法學家相信透過對於羅馬法的研究註釋,可以找到屬於理性法的各個原理原則。2. 法典化運動,透過法典的制定可以將以往研究羅馬法的所得,符合正義理性的原理原則加以成文化。但亦有像薩維尼主張反對法典化的學者。(二)主要特色:1. 在法源方面重視成文法2. 在法律體系方面擁有相同的分類3. 法律基本概念相類似4. 傳統上以民法為核心5. 民法中以債法為重點6. 公法的一致性來自於共同的思想背景
【用戶】eason821212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我這題也寫錯會不會有可能是選項意思不清楚(B)法律以程序法的優先會不會是指法律的發展羅馬日耳曼法系整體上比較重視實體法的發展但是依訴訟程序上 是重視程序(先程序後實體)個人淺見 不一定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