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君】評論
刑法第十三條 (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直接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間接故意)
【Angelo Li】評論
啊O<寫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