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 Dine】評論
國民中小學學生代表人數,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十分之一以上
【葉凱文】評論
回3F,題目是「學校」訂定...
【shut up!】評論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宜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經有合理比例之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行政人員代表參與之會議討論後,將草案內容以適當之方法公告,廣泛聽取各方建議,必要時並得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前項學生代表人數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五分之一以上;於國民中小學,宜占全體會議人數之十分之一以上。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後,由校長發布實施。
【千葉狐】評論
所以這題應該要刪除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