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明雄公司於第一年初給 100 位員工各 150 單位之認股權,該給與之條件係員工必須繼續服務滿3 年,公司估計每一認股權之公允價值為$20,每股股票認購價格為$16。第一年有 13 位員工離職,故明雄公司於第一年底估計三年的離職率為 18%,第二年有 5 名員工離職,故於第二年底修正估計三年之離職率為 20%,第三年又有11位員工離職而放棄其執行認股權之權利。其餘取得認股權後需在一年行使權利。試分別計算明雄公司各年應認列勞務成本。
【題組】(1)第2年= (3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7681
統計:A(1),B(16),C(1),D(289),E(0)

用户評論

【用戶】love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權利關係人對於第十八條第一項之公告事項有異議者,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提出。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接受異議後應即查明處理,並將查處情形以書面通知權利關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