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評論
1.股東之資格與股份轉讓之限制 2.交易者之資格 3.結算部門之設置 4.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佩佩豬】評論
期貨交易法第35條公司制期貨交易所之章程,應依公司法之規定。下列各款事項,非經載明於章程,不生效力:一、股東之資格與股份轉讓之限制。二、交易者之資格。三、結算部門之設置。四、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依前項第一款規定設有限制者,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及第二百六十七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