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占用道路之廢棄車輛,經民眾檢舉或由警察機關、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查報後,由警察機關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清理;車輛所有人屆期未清理,或有車輛所有人行方不明無法通知或無法查明該車輛所有人情形,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應先行移置或委託民間單位移置,並得向車輛所有人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該車輛經公告
(A)1個月
(B) 2個月
(C)3個月
(D)6個月 仍無人認領者,由該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依廢棄物清除。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71271
統計:A(243),B(4),C(31),D(54),E(0)
用户評論
【用戶】isu1215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一項
【用戶】瑞娥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占用道路之廢棄車輛,經民眾檢舉或由警察機關、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查報後,由警察機關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清理;車輛所有人屆期未清理,或有車輛所有人行方不明無法通知或無法查明該車輛所有人情形,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應先行移置或委託民間單位移置,並得向車輛所有人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該車輛經公告一個月仍無人認領者,由該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依廢棄物清除。前項廢棄車輛之認定基準與查報處理辦法,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法務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定之;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之基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