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4 ( ) 朱先生今年因檢舉候選人賄選成立,獲頒檢舉獎金100萬元,設無成本費用資料,試問應如何列報綜合所得總額之所得類別及金額?
(A)其他所得;分離課稅
(B)營利所得;100萬元
(C)薪資所得;100萬元
(D)其他所得;100萬元。[所14]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011
統計:A(405),B(1),C(3),D(4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分離課稅、特殊所得課稅

用户評論

Ching】評論

第十類:其他所得:不屬於上列各類之所得,其其收入額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但告發或檢舉獎金,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交易之所得,除依扣繳規定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