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針對行政院所提覆議案之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院得就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等,經國家安全會議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B)覆議案不經討論,即交全院委員會,就是否維持原決議予以審查
(C)全院委員會審查時,得由立法院邀請總統列席說明
(D)覆議案審查後,應於行政院送達 15 日內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2623
統計:A(18),B(104),C(17),D(64),E(0)

用户評論

【用戶】qaz353086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應於該覆議案送達15日內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如贊成維持原決議者,超過全體立法委員1/2,即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如未達全體立法委員1/2,即不維持原決議;逾期未作成決議者,原決議失效。休會期間,則應於7日內舉行臨時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 

【用戶】qaz353086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應於該覆議案送達15日內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如贊成維持原決議者,超過全體立法委員1/2,即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如未達全體立法委員1/2,即不維持原決議;逾期未作成決議者,原決議失效。休會期間,則應於7日內舉行臨時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 

【用戶】Liz Lin

【年級】

【評論內容】第 33 條覆議案不經討論,即交全院委員會,就是否維持原決議予以審查。nn全院委員會審查時,得由立法院邀請行政院院長列席說明。

【用戶】Liz Lin

【年級】

【評論內容】第 33 條覆議案不經討論,即交全院委員會,就是否維持原決議予以審查。nn全院委員會審查時,得由立法院邀請行政院院長列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