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A 公司為 B 公司之控制公司,B 公司為 A 公司之從屬公司。B 公司以名下土地設定抵押權予 A 公司,向 A 公司借入新臺幣(下同)2億元。嗣後,A 公司利用其對 B 公司之控制力,使 B 公司從 事不利益之經營行為,致 B 公司受有1億元之損害,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A 公司對 B 公司1億元之損害,應於會計年度終了時為適當補償,否則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B) A 公司不得以對 B 公司之2億元債權,主張抵銷1億元之損害賠償
(C) B 公司如依公司法重整時,A 公司對 B 公司2億元之債權,縱有抵押權擔保,仍應次於 B 公司 之其他債權受償
(D) A 公司若未賠償 B 公司1億元,B 公司之股東不問持股多寡,均得訴請 A 公司對 B 公司為給付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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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ting】評論

369-4I.  控制公司直接或間接使從...

丸子】評論

控制公司使從屬公司為前條第一項之經營,致他從屬公司受有利益,受有利益之該他從屬公司於其所受利益限度內,就控制公司依前條規定應負之賠償,負連帶責任。

91】評論

公司法第369-4條1.控制公司直接或間接使從屬公司為不合營業常規或其他不利益之經營,而未於會計年度終了時為適當補償,致從屬公司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