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以下何種情形可以申請更改姓名?
(A)經通緝中
(B)被檢察官起訴中
(C)被羈押中
(D)服 2 年徒刑完畢滿 2 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3624
統計:A(14),B(770),C(45),D(25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得申請更改姓、改名及更改姓名之情事

用户評論

【用戶】monika.a123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

【用戶】monika.a123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至執行完畢滿三年止。

【用戶】小喵喵女神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姓名條例第15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一、經通緝或羈押。(A)(B)二、受宣告強制工作之裁判確定。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n 社會勞動。但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c)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期間,自裁判n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三年止。(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