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香港或澳門居民如係經行政院許可香港或澳門政府在臺灣地區設立機構之派駐人員及其眷屬,得申請在臺灣地區何種事由之證件?
(A)停留
(B)居留
(C)定居
(D)外交官員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02424
統計:A(68),B(1523),C(117),D(190),E(0)

用户評論

【用戶】braces03w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 17 條香港或澳門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一、其直系血親或配偶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但其親屬關係因收養發生者,應存續二年以上。二、香港或澳門分別於英國及葡萄牙結束其治理前,參加僑教或僑社工作有特殊貢獻,經教育部或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三、在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上有成就。四、具有專業技術能力,並已取得香港或澳門政府之執業證書或在學術、科學、文化、新聞、金融、保險、證券、期貨、運輸、郵政、電信、氣象或觀光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五、在臺灣地區有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上之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

【用戶】豬如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港澳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辦法第17條

【用戶】小丸子GO!!!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現為第16條 第十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