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1.警察人員違法使用警械侵害人民之財產權,各级政府在賠償受害人後,於何種情形下,得向該行為人求償?
(A)行為人出於故意時
(B)行為人出於過失時
(C)行為人出於重大過失時
(D)行為人出於故意或重大過失時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第11條(使用警械致人傷亡之醫療費、喪葬費、慰撫金、補償金之規定)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  前二項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