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程序法第 7 條所列之比例原則的內涵?
(A)欲達成之目的必須合法正當
(B)方法必須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C)須選擇造成人民權益損害最小之方法
(D)方法造成之損害與目的欲達成之公益須均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35681
統計:A(1354),B(157),C(48),D(44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比例原則的內涵

用户評論

yu-shan Tseng】評論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Kawabanga】評論

還是不懂A為何不對? 求解!!

Weis】評論

A講求目的,非比例原則之內涵(達成目的之方法與過程)。

默默】評論

目的正當是大法官釋字476號給的,條文沒有。

snoopy75smb】評論

(A)欲達成之目的必須合法正當(O;不屬於行政程序法第7條)(B)方法必須有助於目的之達成(X;屬於行政程序法第7條)(C)須選擇造成人民權益損害最小之方法(X;屬於行政程序法第7條)(D)方法造成之損害與目的欲達成之公益須均衡(X;屬於行政程序法第7條)行政程序法 第 7 條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解釋字號:釋字第 476 號 英解釋日期:民國 88 年 01 月 29 日解釋爭點:肅清煙毒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關於死刑、無期徒刑之法定刑規定,與比例原則是否相符?解釋文:人民身體之自由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