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柚子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一、成文法源(一)憲法: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人民權利保障書。舉凡政府組織及其各別的職權以及人民的權利義務,全部明文規定在成文憲法之內。其效力是絕對的,如有違反或牴觸者,該法律則無效。 (二)法律: 指狹義之法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例如法院組織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地方稅法通則等。 (三)條約:條約(又稱國際法),係指中華民國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所締結之國際書面協定,包括用條約或公約,或用協定等名稱,而其內容直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或人民之權利義務且具有法律上效力者而言。(四)命令:指國家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授權或法定職權所制定之一種公的意思表示。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包含職權命令與授權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