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黃宇璿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郵件處理規則 第三十六條寄件人交寄掛號信件時,得依相關郵件資費表之規定,加付回執費,填附郵局至被之回執,請收件人簽章退還,作為郵件收受之憑據.前項收件回執,由投遞郵局在其上註明業經妥投者,視同收件人所具之回執. 應該是這條吧
【用戶】土豆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三十六條 寄件人交寄掛號郵件時,得依相關郵件資費表之規定,加付回執費,填附郵局製備之回執,請收件人簽章退還,作為郵件收受之憑據。 前項收件回執,由投遞郵局在其上註明業經妥投者,視同收件人所具之回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