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戶籍法 第 45 條 應辦理戶籍登記事項,無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一項但 書、第三十四條但書、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及前二條之申請人時,得以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即監護、輔助、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不得以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戶籍法 第 45 條應辦理戶籍登記事項,無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一項但 書、第三十四條但書、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看完整詳解
【衝!沒有退路!】評論
瞎記法:李姐原味煎腐 不利害(兩願離婚、結婚、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監護、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