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國民本名之證明,下列何者與姓名條例相關規定不符?
(A)國內無戶籍者以中文畢業證明書
(B)有戶籍者未滿十四歲以戶口名簿
(C)有戶籍者未滿十二歲以戶籍謄本
(D)歸化者未設戶籍前以歸化國籍許可證書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92213
統計:A(1120),B(29),C(195),D(8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原住民姓名、無戶籍國民申請定居

用户評論

Ivy】評論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 國內有戶籍國民本名之證明為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者,得用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代替之。申請歸化、回復國籍者,於設戶籍前,本名之證明為歸化、回復國籍許可證書。 

鐘于懷】評論

C:姓名條例第2條,國內有戶籍國民本民之證明為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者,的用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代替之。

古比亞】評論

(A)畢業證書=學校(B)戶口名簿=政府(C)戶籍謄本=政府(D)歸化國籍許可證書=政府答案就很明顯了!!

雷慕莎】評論

姓名施細第3條:在國內設有戶籍國民其本名之證明為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者,得用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代替之。申請歸化、回復國籍者,於設戶籍前,本名之證明為歸化、回復國籍許可證書。僑居國外國民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者,得以下列文件為本名之證明:一、護照。二、華僑身分證明書。三、華僑登記證。四、國籍證明書。五、載有中文姓名,且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以下簡稱駐 外館處)審查屬實之下列證明文件:(一)我國政府核發之身分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二)經政府機關立(備)案之華僑(文)學校製發之證書。(三)經主管機關登記有案之僑團、僑社核發之證明書。(四)其他經駐外館處審查屬實之文件。應該說中文畢業證書是有暇疵,如果是經政府機關立(備)案之華僑(文)學校製發之證書,且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以下簡稱駐 外館處)審查屬實,則可做為國民本名之證明。

civik620113】評論

A為什麼不符C為什麼符合

SiBei Lin】評論

(A)畢業證書=>學校(B)戶口名簿=>政府(C)戶籍謄本=>政府(D)歸化國籍許可證書=>政府答案就很明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