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6)課稅造成的無謂損失是多少?(20%)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61686
統計:A(62),B(241),C(68),D(65),E(0)

用户評論

【用戶】Juun F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210  條  「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不得為遺囑執行人。第 1096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監護人:一、「未成年」。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三、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四、失蹤。第 1198  條  下列之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一、「未成年人」。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三、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四、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五、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