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下列何種捕漁法不受漁業法第 48 條之規定?
(A) 毒物
(B) 電氣
(C) 麻醉物
(D) 射魚公告試題僅供參考水產群 專業科目(二)第 3 頁 共 8 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2
統計:A(4),B(4),C(3),D(114),E(0)

用户評論

【用戶】高嘉隆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我國漁業法第 48條規定,採捕水產動植物,不得以下列方法為之:(1)使用毒物。(2)使用炸藥或其他爆裂物。(3)使用電氣或其他麻醉物。如違反第48 條規定者,則依漁業法第 60條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5 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