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規定,下列何者非「個人資料」之定義?
(A)公司之名稱
(B)自然人之出生年月日
(C)自然人之特徵
(D)自然人之社會活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32475
統計:A(2957),B(63),C(284),D(429),E(0)

用户評論

柯震冬】評論

Lin】評論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  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二、個人資料檔案:指依系統建立而得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  檢索、整理之個人資料之集合。三、蒐集:指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四、處理:指為建立或利用個人資料檔案所為資料之記錄、輸入、儲存、  編輯、更正、複製、檢索、刪除、輸出、連結或內部傳送。五、利用:指將蒐集之個人資料為處理以外之使用。六、國際...

樂樂】評論

公司之名稱  是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