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kresult】評論
請問答案是根據第 245-1 條契約未成立時,當事人為準備或商議訂立契約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對於非因過失而信契約能成立致受損害之他方當事人,負賠償責任。這一條嗎? TKS
【新一】評論
求解...
【opo】評論
締約上過失責任之性質:我國民法屬於法定債之關係,係獨立於契約及侵權行為之外之第三種民事責任。當事人於定約準備或商議有過失,基於誠信原則而生其義務“對於非因過失而信契約能成立致受有損害者,過失方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