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佳佳】評論
C 文化因素不得列入考量不是嗎? 鑑定不都要排除文化因素??
【徐仲賢】評論
d為何錯啊?.....
【塗塗】評論
(A)如同1F所張貼的法條,以第10條的描述來說,學前也是有特殊教育的服務。(B)特殊教育所涵蓋的不只有身心障礙者教育或殘障者教育,也包含了「資優教育」。 你們查看1F所張貼的法條,以第35條的描述來說,不也就看到了「資賦優異教育」,它就是涵蓋在特殊教育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