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下列有關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之敘述,何者錯誤?
(A)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之言論自由,乃在保障意見之自由流通
(B)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之言論自由,乃在保障人民有取得充分資訊及自我實現之機會
(C)經濟性言論所提供之訊息,內容非虛偽不實,而有助於消費大眾為經濟上之合理抉擇者,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
(D)經濟性言論所提供之訊息,並非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之範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04968
統計:A(32),B(100),C(438),D(542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釋字第631號--通訊監察

用户評論

Ellen Chen】評論

釋字第 509 號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誹謗罪即係保護個人法益而設,為防止妨礙他人之自由權利所必要,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意旨。至刑法同條第三項前段以對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係針對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之保障,並藉以限定刑罰權之範圍,非謂指摘或傳述誹謗事項之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