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行政機關對於違反行政法律規定之民眾科處罰鍰,已作成書面處分並合法送達後,當事人逾期仍未繳納時,此時應起算:
(A)行政程序法第131條公法上請求權之法定期間
(B)行政罰法第27條之裁罰期間
(C)行政執行法第7條之執行期間
(D)訴願法第14條之訴願期間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64078
統計:A(539),B(828),C(1673),D(100),E(0)

用户評論

【用戶】Jerry Chen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題目要問的是逾期未繳納--所以就要用行政執行法囉行政執行法§2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法§4 ...但書。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 逾期不履行者 " ,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訴願法§14: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有不服行政處分的話,應於30天內提起訴願。補充:行政執行法第7條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 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 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 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前項規定,法律有特別...

【用戶】Irene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想請問A:人民逾期未繳納的罰鍰不是也屬於機關財產上請求權的標的嗎?為甚麼這個選項不行??

【用戶】曉楓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給樓上,罰鍰的目的並非是要增加機關財產~所以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