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自達】評論
發現學習(Discovery Learning)學生通過自己再發現知識形成的步驟,以獲得知識並發展思維的一種學習方式。強調探究過程而不是現成的知識。與接受學習相對。杜威是發現學習的早期倡導者。現代發現學習公認的倡導者,是美國著名教育心理學家布魯納(傑羅姆·布魯納)。他的主張在1960年代美國的教育改革中得到廣泛接受。
【柯小柯】評論
發現學習 最早來自英國
【Nicky Huang】評論
布魯納的發現學習論為「啟發式教學法」確立了理論基礎。他主張教師的教學不是灌輸知識給學生,而是啟發學生主動求知和組織知識,強調教師教學要提升學生的「學習準備度」(readiness),教導學生在求知活動中發現原則,進而整理統合,組織屬於自己的知識,並主張教材難度應有先後順序,必須針對學生心智發展水平做適當安排,因此也提出了螺旋課程(spiral curriculum)的構想,建議課程應該依年級上昇而做出循環,增加學生學習的結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