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規定,立法院經總統解散後,在新選出之立法委員就職前,立法院應如何運作?
(A)由原立法委員繼續行使職權
(B)視同休會
(C)由監察院代行其職權
(D)由總統召集五院院長會議取代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09681
統計:A(364),B(2459),C(133),D(81),E(0)

用户評論

yoyo】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第 4 項立法院經總統解散後,在新選出之立法委員就職前,視同休會。

盧妍蓁】評論

解題技巧:立法院經總統解散=舊有立法委員OUT,當然不能選A補充考題我國立法院中有許多次級組織或職務,其成員為立法委員或是由委員兼任,下列何者除外? (A)立法院秘書長 (B)黨團 (C)紀律委員會 : 主要處理委員紀律事件及懲戒。(D)立法院院長線上測驗: /reponse.php?id=32123082#ixzz4k4Jt54xK答案-A*立法院秘書長 由院長遴選報告院會後,提請任命之。*秘書長承院長之命,處理立法院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秘書長承院長之命,襄助秘書長。* 2016年2月1日,立法院長蘇嘉全宣布由林志嘉接任立法院秘書長。參考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AB%8B%E6%B3%95%E9%99%A2%E7%A7%98%E6%9B%B8%E9%95%B7紀律...

熱血消防員Mei】評論

感謝3F 盧妍蓁 提供的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