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有關總統之彈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彈劾與罷免相同,均是追究政治責任
(B)彈劾總統應由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提出
(C)總統彈劾案係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D)司法院審理總統彈劾案,應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8667
統計:A(3748),B(1364),C(371),D(295),E(0)

用户評論

【用戶】jacks.shih已考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參考書或維基百科或網站找到的資訊都是講彈劾為法律責任,罷免為政治責任。大法官解釋,較具公信力,其說明彈劾為行政責任,罷免為政治責任。以上無論是引用那套說法,都代表彈劾與罷免所追究的責任並不相同,可以解答本題。參考資料如下:(一)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憲政運作下罷免與彈劾制度之意義):摘錄內容:所謂的「罷免」(recall),係指人民對於總統政治責任的追究,不必有違法的事由。我國總統副總統彈劾制度: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十項之規定:「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此一規定明顯地將我國總統的彈劾制度定位為「法律責任」的追究來源:http:...

【用戶】佛劍分說(鐵路事務上榜)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秒殺口訣彈劾:彈字有2個口,彈2下==1/2提罷免:罷字拆成[四、能]==1/4才能提這樣區別才不會亂。

【用戶】王明冠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彈劾: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