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A)選項→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Liu MinGin】評論
4F叉燒拉麵,了解了!!!!謝謝
【Kai Ming Tsai】評論
有騙人虛假或者有偽字等字眼都是刑法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