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美莉離婚後與志雄結婚,志雄十分喜歡美莉與前夫所生的小孩小威,如果志雄希望小威能有遺產繼承權,除了以遺囑的方式外,還可以透過什麼手續,讓小威能繼承其遺產?
(A)準正
(B)認領
(C)認養
(D)收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7531
統計:A(284),B(412),C(767),D(4111),E(0)

用户評論

simple0819】評論

認領:『有血緣』關係,認領為自己的小孩。例:原小孩生父不明,經驗DNA確認生父後認領。收養:『沒有血緣』關係,收養為自己的小孩。

Beginner】評論

準正是先上車後補票;認領是上了車不補票;收養是沒有血緣關係

李逍遙】評論

◎18 美莉離婚後與志雄結婚,志雄十分喜歡美莉與前夫所生的小孩小威,如果志雄希望小威能有遺產繼承權, 除了以遺囑的方式外,還可以透過什麼手續,讓小威能繼承其遺產?  (D)收養~「法定血親(擬制血親)」,養父母經由「收養程序」而與其養子女成立之親子關係。◎【收養(收養別人的小孩)】====因收養,而『法律擬制其有直系血親關係(基於法律規定而取得的身分)』,為【擬制血親】。收養他人之子女為子女時,其收養者為養父母,被收養者為養子女。◎『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的關係與婚生子女相同,養子女在法律上之權利與婚生子女完全相同』,所以『養子女也可以繼承遺產』。(A)準正◎【準正】====指【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後來結婚者】。非...

Tai Fong Lee】評論

(A)準正第 1064 條 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B)認領第 1065 條第一項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任意認領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擬制認領第 1067 條第一項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強制認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