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上課不認真聽】評論
參閱 鐵路行車規則 第六章 行車事故...
【品閑】評論
鐵路行車規則第 66 條本法所稱嚴重遲延,指列車時刻表所訂列車於任一站之出發或到達時刻,較表訂時刻延誤達一小時以上之情事;其於高速鐵路,指延誤達三十分鐘以上。前項嚴重遲延,除本規則已規定通報者外,鐵路機構應依下列規定通報交通部鐵道局:
【能幫我加油打氣嗎】評論
法規名稱:鐵路行車規則法規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