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得」屬於任意法的型態。
【David Y. Chen】評論
請問有法條嘛!!! 感謝了
【楊 國慶】評論
裁量就是可以選擇範圍 →得(可以罰兩千也能罰五千) 羈束就是不能選擇→應(一定要罰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