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楊 國慶】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題組】3. Harness

【評論內容】經當事人及有管轄權機關之同意,亦得由原管轄 機關繼續處理該案件。

【評論主題】四、試依軍事審判法規定說明下列問題:【題組】⑴「提審」、「蒞審」之意義、目的、方式及適用範圍為何?(12 分)

【評論內容】

原行政處分於行政法院為撤銷判決前,業經原處分機關撤銷者

原告針對已經不存在的違法行政處分提起訴訟

以欠缺權利保護必要性裁定駁回

【評論主題】【題組】 (4)補償曲線的付予(20 分)

【評論內容】

裁量就是可以選擇範圍 →得(可以罰兩千也能罰五千)

  羈束就是不能選擇→應(一定要罰5000)

【評論主題】【題組】 ⑽ tert-butylamine

【評論內容】目前的政治獻金法第15條與第16條部分節錄 :第15條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一、個人:新臺幣三十萬元。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三百萬元。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二百萬元。第16條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一、個人:新臺幣十萬元。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一百萬元。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