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下列何者符合《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之規定?
(A)室外活動空間為 15 平方公尺
(B)獨立設置室內遊戲空間為 20 平方公尺
(C)兩側皆有活動室的走廊寬度為 250 公分
(D)地下一層之室內遊戲空間設置一處可通達可逃生避難的戶外之出口8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25096
統計:A(154),B(346),C(1634),D(480),E(0)

用户評論

Teresa】評論

A視外活動空間不得小於45平方公尺<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十一條B獨立設置室內遊戲空間不得小於30 平方公尺 <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二十條D設置二處進出口,一處應通達可逃生避難之戶外<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二十條

張佳家】評論

第 10 條室內活動室之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招收幼兒十五人以下之班級,其專用之室內活動室面積不得小於三十平方公尺。二、招收幼兒十六人以上三十人以下之班級,其專用之室內活動室面積不得小於六十平方公尺。前項室內活動室面積不包括室內活動室內之牆、柱、出入口淨空區等面積。第一項室內活動室面積,得採個別幼兒人數計算方式為之。每人室內活動空間不得小於二點五平方公尺。第 17 條走廊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連結供幼兒使用空間之走廊,若兩側有活動室或遊戲室者,其寬度不得小於二百四十公分;單側有活動室或遊戲室者,其寬度不得小於一百八十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