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我國現行刑法之規定,我國公務員在日本犯下列何種罪時,應依我國刑法來加以處斷?
(A)詐欺罪(刑法第339條)
(B)傷害罪(刑法第277條第1項)
(C)侵占罪(刑法第336條第1項)
(D)竊盜罪(刑法第320條)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6294
統計:A(30),B(5),C(101),D(7),E(0)

用户評論

Rodman】評論

屬人主義第 6 條本法於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左列各罪者,適用之:一、第一百二十一條至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二條及第一百三 十四條之瀆職罪。二、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脫逃罪。三、第二百十三條之偽造文書罪。四、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之侵占罪。

An Chi Wu】評論

For 公務員在國外犯罪瀆職罪脫逃罪偽造文書罪侵占罪For一般人在國外犯罪內亂、外患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偽造有價證卷偽造文書毒品妨害自由海盜加重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