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當公共問題發生之後,政府機關基於某些理由設法爭取社會特定意見者的支持,使該項公共議題無法進入政府的政策議程內,此種作法稱為什麼?
(A)逼避作法(Avoiding)
(B)緩衝作用(Buffering)
(C)吸納策略(Cooptation)
(D)遏阻性決定(Nondecision)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2541
統計:A(195),B(43),C(352),D(315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政府機關對公共問題所持的態度

用户評論

Rilakkuma】評論

所謂「扼阻性決定」,又可稱為「權力第二種面貌」、「非決策」、「偏差的動員」等名稱。其做法包括三個階段:  (1)設法扼阻該公共問題無法進入政策議程之內,甚至把問題壓抑下去。  (2)在政策規劃階段,機關動員讓解決問題的方案胎死腹中  (3)機關使該方案在執行階段有頭無尾,執行不成功。「吸納策略」:將標的人口中的反對意見領袖納入政策方案規劃或顧問委員會,以減少未來政策方案執行時可能受到的阻力。

guava1555】評論

政府對公共問題所抱持之態度分為四種:一、扼阻事件發生二、任由事件發生三、鼓勵事件發生四、促其發生扼阻事件發生=非決策=偏袒性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