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 Chia Li】評論
當文字所要表達的不是某個客觀實體,而是一種抽象的概念,象形便無法造字,只能用更抽象符號示意。因此指事字是用符號表示抽象的事物,象形字是描畫具體的事物的形狀。這是指事和象形的分野。這類字雖然數量還不如「象形」,但也是不可缺少的,指事字在六書中佔少數。 如 :「 上下 」二字,正是某物在另一物之上或在另一物之下的意象。 如:刀刃,是在象形字「刀」(刀)上加一點說明它所要表示的「刃」(刃)部。 又如:「 本」和「末 」,是在象形字木的下根部加一點和在上梢部加一點,以說明它們所要表示的「本」「末」兩個概念。指事的構造,主要可以分為兩種: 一、純粹幅用記號來表示抽象概念,如:一、八…。二、在象形字上面附加符號以表示抽象概念,如:本、末、牟、刃、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