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nis Jang】評論
債權一般而言,係在特定人與特定人之間具有拘束力,就是所謂債之關係的相對性,即其效力不得對抗第三人
【陳秋如】評論
一般債權之相對性就是債權僅存於債權人及債務人之間。ex:甲向乙用10萬買了A車,甲對乙有負10萬元價金義務,而乙對甲有負交付A車之義務,甲不能向其他乙以外之任何人請求交付A車,乙亦不能向甲以外之任何人請求給付價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