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駑馬十駕,功在不舍】評論
應向主管機關申訴。出入國移民法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ltj】評論
(C)申訴書內容應載明事項為何?依據申訴辦法第4條規定:一、申訴書應載明申訴人(或其代理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電話。二、被申訴人。三、申訴請求事項。四、申訴之事實及理由。五、證據。但無法提供者,免附。六、申訴之年、月、日。相關法規: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第4條(D)申訴提起法定期間申訴之提起,應自知悉受歧視致權利受不法侵害之次日起二個月內為之,但是侵害發生已逾一年者,不得提起。相關法規: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第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