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58 條至第 61 條之規定,關於外國人死亡時之遺產繼承事項之法律適用,下列何者錯誤?
(A)以該外國人死亡時之住居地法優先適用
(B)如依我國法我國國民應為繼承人者,得就其於我國之遺產繼承之
(C)遺囑之成立方式,得依遺囑之訂立地法或外國人死亡時之住所地法任一為之
(D)外國人死亡時如於我國遺有財產,且依繼承所應適用之法律屬無人繼承之財產時,依我國法律處理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78947
統計:A(77),B(17),C(26),D(13),E(0)

用户評論

【用戶】SHELLY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A) 繼承,依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本國法。

【用戶】SHELLY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A) 繼承,依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本國法。

【用戶】KEKE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n 第 61 條n n 遺囑及其撤回之方式,除依前條所定應適用之法律外,亦得依下列任一法律為之:n 一、遺囑之訂立地法。n 二、遺囑人死亡時之住所地法。n 三、遺囑有關不動產者,該不動產之所在地法。n

【用戶】Le Davv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以該外國人死亡時之住所地非優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