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5.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下列何種情形不須申請許可?(A)家庭幫傭(B)海洋漁撈工作(C)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 8 個月之短期講座(D)

【評論內容】

就業服務法

第 48 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須申請許可:

一、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構聘請外國人擔任顧問或研究工作者。

二、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

三、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講座、學術研究經教育部認可者。

前項申請許可、廢止許可及其他有關聘僱管理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n第一項受聘僱外國人入境前後之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n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前項受聘僱外國人入境後之健康檢查,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辦理n之;其受指定之資格條件、指定、廢止指定及其他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中n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n受聘僱之外國人健康檢查不合格經限令出國者,雇主應即督促其出國。n中央主管機關對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外國n人,得規定其國別及數額。

【評論主題】25.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下列何種情形不須申請許可?(A)家庭幫傭(B)海洋漁撈工作(C)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 8 個月之短期講座(D)

【評論內容】

就業服務法

第 48 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須申請許可:

一、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構聘請外國人擔任顧問或研究工作者。

二、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

三、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講座、學術研究經教育部認可者。

前項申請許可、廢止許可及其他有關聘僱管理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n第一項受聘僱外國人入境前後之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n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前項受聘僱外國人入境後之健康檢查,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辦理n之;其受指定之資格條件、指定、廢止指定及其他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中n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n受聘僱之外國人健康檢查不合格經限令出國者,雇主應即督促其出國。n中央主管機關對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外國n人,得規定其國別及數額。

【評論主題】29 關於護照之扣留、撤銷及廢止等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持照人向主管機關出示護照,如查覺該護照係變造者,主管機關應扣留其護照(B)護照自核發之日起 3 個月未經領取者,主管機關應註銷該護照(C)持

【評論內容】

護照

第 25 條

持照人有前條第二項第一款情形者,除所持護照係偽造外,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撤銷原核發其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一、有前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情形。二、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三、依規定應繳交之護照有事實證據足認已無法繳交。四、身分轉換為大陸地區人民。五、喪失我國國籍。六、護照已申報遺失或申請換發、補發。七、護照自核發之日起三個月未經領取。持照人死亡或受死亡宣告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註銷其護照。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之性質上屬於法規命令?(A)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B)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C)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作業要點(D)海峽兩

【評論內容】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 - 第3條(命令之名稱)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評論主題】40 關於鑑定程序,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A)鑑定人僅得由檢察官,就鑑定事項有特別知識經驗或經政府機關委任有鑑定職務者,選任一人或數人充之(B)囑託醫院、學校或其他相關之機關、團體為鑑

【評論內容】

(A)非僅檢察官可選任

(B)機關鑑定 (第208條) 未準用第202條

(C)第198條明文

(D)第205-2條未規定司法警察官可採取血液之規定

【評論主題】1 關於行政救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相對人不服附始期之行政處分,應俟期限屆至後,始得提起訴願(B)於訴願期間經過後,行政處分相對人即不得提起訴願(C)於訴願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仍得依職權撤銷

【評論內容】

(A)相對人不服附始期之行政處分,應俟期限屆至後,始得提起訴願  ---(X:收到就可提訴願)(B)於訴願期間經過後,行政處分相對人即不得提起訴願  -----(訴願法14+77)(C)於訴願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仍得依職權撤銷違法行政處分 -----(訴願法80)(D)相對人未於訴願期間內提起訴願,於特定條件下仍得依行政程序法向行政機關申請撤銷行政處分 ----(訴願法128)

【評論主題】29 關於護照之扣留、撤銷及廢止等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持照人向主管機關出示護照,如查覺該護照係變造者,主管機關應扣留其護照(B)護照自核發之日起 3 個月未經領取者,主管機關應註銷該護照(C)持

【評論內容】

護照

第 25 條

持照人有前條第二項第一款情形者,除所持護照係偽造外,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撤銷原核發其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一、有前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情形。二、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三、依規定應繳交之護照有事實證據足認已無法繳交。四、身分轉換為大陸地區人民。五、喪失我國國籍。六、護照已申報遺失或申請換發、補發。七、護照自核發之日起三個月未經領取。持照人死亡或受死亡宣告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註銷其護照。

【評論主題】4 下列何者之性質上屬於法規命令?(A)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B)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C)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作業要點(D)海峽兩

【評論內容】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 - 第3條(命令之名稱)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評論主題】8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58 條至第 61 條之規定,關於外國人死亡時之遺產繼承事項之法律適用,下列何者錯誤?(A)以該外國人死亡時之住居地法優先適用(B)如依我國法我國國民應為繼承人者,得就其於

【評論內容】n

第 61 條

n n

遺囑及其撤回之方式,除依前條所定應適用之法律外,亦得依下列任一法律為之:

n

一、遺囑之訂立地法。

n

二、遺囑人死亡時之住所地法。

n

三、遺囑有關不動產者,該不動產之所在地法。

n

【評論主題】3 對於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且無合法有效之停(居)留許可之大陸地區人民,在依規定完成鑑別前,應作何處置?(A)收容 (B)核發臨時停留許可 (C)安置保護 (D)遣送出境

【評論內容】

人口販運防制法14條

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無國籍人民、大陸n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有合法有效之停(居)留許可者,應依第十n七條規定提供安置保護。其無合法有效之停(居)留許可者,於依第十一n條規定完成鑑別前,應與違反入出國(境)管理法規受收容之人分別收容n,並得依第十七條規定提供協助。

【評論主題】19 歷年來女性婚姻移民移入我國之情形,除中國大陸籍配偶外,總數以那一國籍人數為最多?(A)菲律賓 (B)印尼 (C)泰國 (D)越南

【評論內容】

我國的新移民人口到2014年9月止,總計495,907人。其中來自中國的有321,683人(64.87%)、越南90,669人(18.28%)、印尼28,191人(5.68%)、其他國家15,448人(3.14%)、港澳13,562人(2.73%)、泰國8,438人(1.7%)、菲律賓7,942人(1.6%)、日本4,301(0.87%)、柬埔寨4,280人(0.86%)、韓國1,293人(0.26%)。其中最大宗的是婚姻移民。從1可看出我國的跨國婚姻從1990年代初開始增加,已不再是臺灣男女零星與外國人結婚的時代了;取而代之的是整批移入的集體移民階段。其中,來自中國(含港澳)的配偶每年大多占55-64%。最高的年份是2003年的64%,最低的是2004年35%。來自東南亞地區與其他國家的外籍配偶比率,除2004年占64.9%之外,大致維持在40-45%左右。來自東南亞地區的外籍級配偶約占三成,以越南最多、其次是印尼、泰國。

【評論主題】40 關於鑑定程序,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A)鑑定人僅得由檢察官,就鑑定事項有特別知識經驗或經政府機關委任有鑑定職務者,選任一人或數人充之(B)囑託醫院、學校或其他相關之機關、團體為鑑

【評論內容】

(A)非僅檢察官可選任

(B)機關鑑定 (第208條) 未準用第202條

(C)第198條明文

(D)第205-2條未規定司法警察官可採取血液之規定

【評論主題】37 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應覓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二親等內血親、配偶或有正當職業之公民保證,保證人為具有正當職業之公民,其保證對象每年不得超過幾人?(A)2 人(B)3 人(C)4 人(

【評論內容】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18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應覓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二親等內血親、配偶或有正當職業之公民保證,並由保證人出具保證書。但符合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來臺就學或第十六款規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有正當職業之公民,其保證對象每年不得超過五人。

第一項保證書,應由保證人親自簽名,並由移民署查核。

【評論主題】21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定居,其在臺灣地區原有戶籍者,由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何種證件,持憑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A)臺灣地區定居證 (B)入境證副本 (C)臺灣地區居留證 (D)臺灣地區長期居留證

【評論內容】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36條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定居,其在臺灣地區原有戶籍者,由移民署核發入境證副本,並於入境之翌日起算30日內,持憑至現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定居,其在臺灣地區原無戶籍者,由移民署核發臺灣地區定居證,自核發之翌日起算30日內,持憑至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移民署通知該戶政事務所;未在預定申報戶籍地居住者,應向實際居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該戶政事務所受理後,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評論主題】16 入出國及移民法關於外國人之規定,下列何種身分者非適用之對象?(A)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而持外國護照入國者 (B)無國籍人民(C)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而持我國護照入國者 (D)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外國國籍而持

【評論內容】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細則' --- 第七條     

本條例第三條所定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者,包括在國外出生,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但不含旅居國外四年以上之下列人民在內:

一、取得當地國籍者。

二、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並領有我國有效護照者。

前項所稱旅居國外四年之計算,指自抵達國外翌日起,四年間返回大陸地區之期間,每次未逾三十日而言;其有逾三十日者,當年不列入四年之計算。但返回大陸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懷胎七月以上或生產、流產,且自事由發生之日起未逾二個月。

二、罹患疾病而離開大陸地區有生命危險之虞,且自事由發生之日起未逾二個月。

三、大陸地區之二親等內之血親、繼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或子女之配偶在大陸地...

【評論主題】1 關於行政救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相對人不服附始期之行政處分,應俟期限屆至後,始得提起訴願(B)於訴願期間經過後,行政處分相對人即不得提起訴願(C)於訴願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仍得依職權撤銷

【評論內容】

(A)相對人不服附始期之行政處分,應俟期限屆至後,始得提起訴願  ---(X:收到就可提訴願)(B)於訴願期間經過後,行政處分相對人即不得提起訴願  -----(訴願法14+77)(C)於訴願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仍得依職權撤銷違法行政處分 -----(訴願法80)(D)相對人未於訴願期間內提起訴願,於特定條件下仍得依行政程序法向行政機關申請撤銷行政處分 ----(訴願法128)

【評論主題】46 外國人因其他案件在依法查證中,經有關機關請求限制出國者,內政部移民署得禁止其出國。其有關當事人之通知,下列何者正確?(A)無須通知當事人(B)由各權責機關通知當事人(C)內政部移民署應以書面敘明

【評論內容】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21 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禁止其出國:一、經司法機關通知限制出國。二、經財稅機關通知限制出國。外國人因其他案件在依法查證中,經有關機關請求限制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禁止其出國。禁止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當事人。前三項禁止出國之規定,於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準用之。

 

【評論主題】44 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之規定,下列有關香港居民入出臺灣地區及其停、居留之敘述,何者錯誤?(A)香港居民入境臺灣,應持香港護照、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之有效期間六個月以上(B)

【評論內容】

香港澳門居留定居辦法

(C) (香港澳門居留定居辦法 - 第9條第1項第9款)

第 9 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已許可進入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入出境許可證:一、曾未經許可入境。二、現(曾)經許可入境,已逾停留、居留期限。三、現(曾)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四、現(曾)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五、現任職於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於香港、澳門投資之機構或新聞媒體。六、原為大陸地區人民,未在大陸地區以外之地區連續住滿四年。七、現(曾)冒用身分或持用偽造、變造證件申請或入境。八、現(曾)有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時,為虛偽之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九、現(曾...

【評論主題】8 在國內之接近役齡男子及役男護照效期,以幾年為限?(A)1 年 (B)3 年 (C)5 年 (D)10 年

【評論內容】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申辦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限制辦法

第四條 在國內之接近役齡男子及役男申請護照,應備護照申請書、護照用照片二張及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一份,其護照申請書應先送內政部或國防部派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下簡稱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人員審查後辦理。接近役齡男子之護照註記頁,除具僑居身分者外,依內政部審查結果,加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役男之護照註記頁,應依內政部或國防部派駐人員審查結果,加蓋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戳記;未具僑居身分之有戶籍役男護照註記頁,應併加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戳記。在國內之接近役齡男子及役男護照效期,以五年為限。

【評論主題】25.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下列何種情形不須申請許可?(A)家庭幫傭(B)海洋漁撈工作(C)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 8 個月之短期講座(D)

【評論內容】

就業服務法

第 48 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須申請許可:

一、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構聘請外國人擔任顧問或研究工作者。

二、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

三、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講座、學術研究經教育部認可者。

前項申請許可、廢止許可及其他有關聘僱管理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n第一項受聘僱外國人入境前後之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n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前項受聘僱外國人入境後之健康檢查,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辦理n之;其受指定之資格條件、指定、廢止指定及其他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中n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n受聘僱之外國人健康檢查不合格經限令出國者,雇主應即督促其出國。n中央主管機關對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外國n人,得規定其國別及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