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向建設公司購得新成屋,該屋乃某大廈同一樓層之 B 及 C 兩戶,並將兩單元間共同壁打通,做為單一單元規劃房間。兩單元各有一大小相同陽台,兩單元內亦各有一載重之結構柱。甲交屋後並將兩陽台皆做外推施工,使原陽台部分皆成為室內。唯在登記上,陽台依目前實務登記為附屬建物不計入面積。其後,甲欲將房子賣給乙,向乙要求以原 B、C 單元室內面積加計陽台面積作為專有部分之面積計價,但乙則主張專有部分僅應就原 B、C 單元無陽台之面積為計價之基準,雙方僵持不下。
【題組】⑴請說明區分所有建物及其專有部分之法律定義,並請說明學理上計算專有部分之學說有那些,並提出評論。(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4731
統計:A(1221),B(12),C(11),D(96),E(0)

用户評論

【用戶】簡維成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直轄市之派出機關

【用戶】Yi Zou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18.下列何者為行政機關?(A)直轄市所屬區公所(B)漁會(C)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D)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