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員工甲未得同意,將公司營業資訊之電磁紀錄,以附加檔案之方式轉寄至甲之私人電子信箱。甲之刑事責任為何?
(A)刑法第 359 條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罪
(B)刑法第 358 條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罪
(C)刑法第 320 條竊盜罪
(D)刑法第 306 條侵入住居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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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李儒儒(三榜達成)】評論

第 359 條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敲咪咪】評論

員工甲未得同意,將公司營業資訊之電磁紀錄,以附加檔案之方式轉寄至甲之私人電子信箱。甲之刑 事責任為何?

LEE kaung】評論

我在想說這一題會不會有317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