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第27條(各類被保險人、政府或雇主保險費負擔比例) 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三條規定之保險費負擔,依下列規定計算之: 一、第一類被保險人: (一)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但私立學校教職員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學校負擔百分之三十五,其餘百分之三十五,由中央政府補助。 (二)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三)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及第五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全額保險費。 二、第二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六十,其餘...
【ColorfulRabbi】評論
最佳解!雍正 小四下 (2017/07/14) 111 已解鎖【健保法第10、27條內容】四個選項類別沒有配錯(類別在第10條)A只錯在保險費負擔比例(題目也這樣問),所以27條就可解這題了(A)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之第二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七十(→百分之四十),由中央政府補助第10條(被保險人之類別) 被保險人區分為下列六類: 一、第一類: (一)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之專任有給人員或公職人員。 (二)公、民營事業、機構之受僱者。 (三)前二目被保險人以外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 (四)雇主或自營業主。 (D) (五)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
【d2588977】評論
靠那麼細,意義何為阿倒底有甚麼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