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沙成塔】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133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第134條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 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 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 ;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 以內。三、在...
【chiangpinyi】評論
法條是不是有修改?我上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法條只到95不知道上面的法條源自於哪裡@@?
【YU196】評論
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 134條不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