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根據現行的「特殊教育法」所界定的「身心障礙」類別總計有幾類?
(A)16 類
(B)15 類
(C)13類
(D)10 類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8398
統計:A(429),B(656),C(5708),D(447),E(0)

用户評論

Neuneu Chen】評論

第 3 條本法所稱身心障礙,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如下:一、智能障礙。二、視覺障礙。三、聽覺障礙。四、語言障礙。五、肢體障礙。六、身體病弱。七、情緒行為障礙。八、學習障礙。九、多重障礙。十、自閉症。十一、發展遲緩。十二、其他障礙。

tsaorientalam】評論

所以現在是十三類喔,要記住記住

林鈺玲】評論

新增為腦性麻痺

Chiaying】評論

103年修正,共13類:第 3 條本法所稱身心障礙,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如下:一、智能障礙。二、視覺障礙。三、聽覺障礙。四、語言障礙。五、肢體障礙。六、腦性麻痺。七、身體病弱。八、情緒行為障礙。九、學習障礙。十、多重障礙。十一、自閉症。十二、發展遲緩。十三、其他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