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據教師法第 14 條,教師聘任後,下列哪一款除外,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A)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 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
(B)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屬實
(C) 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D) 未經教育部同意,擅自變更課程結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538
統計:A(225),B(348),C(60),D(1672),E(0)

用户評論

林嚕蜜】評論

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而解聘或不續聘之教師,除屬性侵害行為;性騷擾、性霸凌行為、行為違反相關法令且情節重大;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者外,於解聘或不續聘生效日起算逾四年者,得聘任為教師。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應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四、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下午茶】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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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異常迂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