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依《民法》委任規定,下列何者受任人不需特別委任即得為之?
(A)不動產出售
(B)和解
(C)不動產設定負擔
(D)動產租賃期間逾二年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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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u Chenghan】評論

民法第 534 條受任人受概括委任者,得為委任人為一切行為。但為左列行為,須有特別之授權:一、不動產.....看完整詳解

Kristy٩(˃̶͈̀௰】評論

民法第 534 條受任人受概括委任者,得...

希望是個被上天眷顧的人】評論

需特別委任:(A) 不動產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