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瓢蟲小東東 ❦】評論
(A)外國人歸化為我國人者,應取用中文姓名,得以姓氏在後,名字在前 ➡️ 應(B)外國人與我國人結婚者,應取用中文姓名,得以姓氏在後,名字在前➡️ 應 (C)外國人取用中文姓名,應以姓氏在前,名字在後,中間不得以空格或符號區.....看完整詳解
【lumous2001】評論
姓名條例第 3 條 ★★★★★★,...
【愛睡的綿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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