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A 因欠稅遭行政執行分署限制出境,A 依行政執行法第9 條聲明異議而遭駁回後,於司法實務上A 得如何提出行政救濟?
(A)經訴願程序後提起行政訴訟
(B)直接提起撤銷訴訟
(C)直接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D)不得聲明不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77251
統計:A(2272),B(1081),C(186),D(360),E(0)

用户評論

【用戶】黃大麟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之救濟-聲明異議:最高行政法院97年度12月份第3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第三則決議文 │一般行政(高考、三等)行政執行之救濟-聲明異議:最高行政法院97年度12月份第3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第三則決議文[聲明異議不當然停止執行,但亦不當然阻卻提起行政救濟]:行政執行法第9條規定:「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前項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為之執行行為;認其無理由者,應於10日內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於30日內決定之。行政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但執行機關因必要情形,...

【用戶】937 Joy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本法律問題源自本院 97 年 12 月份第 3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n司法院公報 第 60 卷 第 6 期 2018 年 6 月n320n議(三)之意旨,即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行為不服,經依行政執n行法第 9 條聲明異議後,尚須踐行訴願程序後始得提起行政訴訟,n致生該聲明異議經行政執行署作成異議決定予以駁回後,異議人提n起訴願時,應由何機關為訴願管轄機關之爭議。然本院上開決議作n成迄今已逾 9 年,參酌相關學說與新作成的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容n有再加檢討之必要。本席認為本法問題應增列丙說如下,結論並應n採此說:n丙說:經行政執行法第 9 條規定之異議程序相當於經訴願程序,當n事人毋庸另行提起訴願,即得提起行政訴訟程序相當於經訴願程序,當n事人毋庸...

【用戶】陳漢穎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逕提行政訴訟 要改答案

【用戶】937 Joy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本法律問題源自本院 97 年 12 月份第 3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n司法院公報 第 60 卷 第 6 期 2018 年 6 月n320n議(三)之意旨,即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行為不服,經依行政執n行法第 9 條聲明異議後,尚須踐行訴願程序後始得提起行政訴訟,n致生該聲明異議經行政執行署作成異議決定予以駁回後,異議人提n起訴願時,應由何機關為訴願管轄機關之爭議。然本院上開決議作n成迄今已逾 9 年,參酌相關學說與新作成的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容n有再加檢討之必要。本席認為本法問題應增列丙說如下,結論並應n採此說:n丙說:經行政執行法第 9 條規定之異議程序相當於經訴願程序,當n事人毋庸另行提起訴願,即得提起行政訴訟程序相當於經訴願程序,當n事人毋庸...

【用戶】Hai Ying Che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逕提行政訴訟 要改答案

【用戶】kevin0727a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最高行政法院 107 年 4 月份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丙說:經行政執行法第 9 條規定之異議程序相當於經訴願程序,當n事人毋庸另行提起訴願,即得提起行政訴訟。 本院 97 年 12 月份第 3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三)決議n末句:「其具行政處分之性質者,應依法踐行訴願程序」,n應予變更。

【用戶】937 Joy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本法律問題源自本院 97 年 12 月份第 3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n司法院公報 第 60 卷 第 6 期 2018 年 6 月n320n議(三)之意旨,即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行為不服,經依行政執n行法第 9 條聲明異議後,尚須踐行訴願程序後始得提起行政訴訟,n致生該聲明異議經行政執行署作成異議決定予以駁回後,異議人提n起訴願時,應由何機關為訴願管轄機關之爭議。然本院上開決議作n成迄今已逾 9 年,參酌相關學說與新作成的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容n有再加檢討之必要。本席認為本法問題應增列丙說如下,結論並應n採此說:n丙說:經行政執行法第 9 條規定之異議程序相當於經訴願程序,當n事人毋庸另行提起訴願,即得提起行政訴訟程序相當於經訴願程序,當n事人毋庸...

【用戶】Hai Ying Che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逕提行政訴訟 要改答案

【用戶】kevin0727a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最高行政法院 107 年 4 月份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丙說:經行政執行法第 9 條規定之異議程序相當於經訴願程序,當n事人毋庸另行提起訴願,即得提起行政訴訟。 本院 97 年 12 月份第 3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三)決議n末句:「其具行政處分之性質者,應依法踐行訴願程序」,n應予變更。